万伟律师,中共党员,现执业于江西省抚州市的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金融学专业的经济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师从贵州省著名专家钟佳萍教授,参与... 详细>>
律师姓名:万伟律师
手机号码:13307949797
执业证号:13610201810029399
执业律所: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6A座8层、9层
一、工程监理合同印花税是怎样
工程监理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只有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设计合同主体的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应当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甲方是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乙方是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机关有哪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建设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办法解释权归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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